例
在使用<style> HTML文檔中的元素:
<html>
<head>
<style>
h1 {color:red;}
p {color:blue;}
</style>
</head>
<body>
<h1>A heading</h1>
<p>A paragraph.</p>
</body>
</html>
試一試» 定義和用法
在<style>標籤用於定義HTML文檔的樣式信息。
裡面<style>元素您指定的HTML元素應在瀏覽器中呈現。
每個HTML文檔可以包含多個<style>標記。
瀏覽器支持
元件 | ||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<style> | 是 | 是 | 是 | 是 | 是 |
提示和注意
提示:要鏈接到外部的樣式表,使用<link>標記。
提示:要了解更多有關樣式表,請閱讀我們的CSS教程 。
注意:如果"scoped" ,不使用屬性,每個<style>標籤必須位於head部分。
HTML 4.01和HTML5之間的差異
在"scoped"屬性,HTML5,它允許定義樣式為文檔的指定部分是新的。 如果"scoped"屬性存在,樣式只適用於風格元素的父元素,該元素的子元素。
屬性
=新的HTML5。
屬性 | 值 | 描述 |
---|---|---|
media | media_query | 指定的介質/設備的媒體資源的優化 |
scoped | scoped | 指定的樣式僅應用於此元素的父元素,該元素的子元素 |
type | text/css | 指定的媒體類型<style>標籤 |
全局屬性
在<style>標籤支持全局的HTML屬性 。
事件屬性
在<style>標籤支持的HTML事件屬性 。
相關頁面
HTML教程: HTML CSS
CSS教程: CSS教程
HTML DOM參考: Style對象
默認設置CSS
大多數瀏覽器將顯示<style>用下面的默認值元素:
style {
display: none;
}